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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

英文名:Hainan University 简称:“海大”,“HNU”,“华南热带农业大学” 所在地:海口 院校代码:10589 类型:综合类

211工程国家中西部高校振兴计划卓越计划
  • 海南大学招生简章

海南大学2012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2012-05-03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校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校名为海南大学,学校代码为10589。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教育,具有招收博士、硕士和本科等多层次学历教育资格。办学地址:海甸校区(校本部,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城西校区(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4号,只招收应用型本科)、儋州校区(位于海南省儋州市宝岛新村,只招收应用型本科),校园占地面积5030余亩。第三条 学校创建于1958年,于2007年8月由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与原海南大学合并组建而成的海南省重点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财政部与海南省共建高校和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第四条 学校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农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门类,设有21个学院(部)。建有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1个、农业部重点学科2个、海南省重点学科10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农业部实验室1个、海南省重点实验室6个、海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海南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个,海南省省级研究所1个,拥有博士后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0多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00多个、本科专业76个;承担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1项、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团队10个、国家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特色专业20个、国家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45门、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2011年列入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是海南省惟一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高校和接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资格高校,2012年有385人获得推免资格,其中有196人被中国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厦门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天津大学等“985”和“211工程”重点高校接收,占外推接收人数的93%。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第五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分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和统筹管理,下设海南大学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全过程,设立招生监督电话(0898-66183734),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第七条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面向全国内地31个省(区、市)招生,2012年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含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普通文理科专业在各省(区、市)录取批次为本科一批(少数专业安排在本科二批)。另外,2012年有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66个。 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八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把同一轮“平行投档”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同为“一志愿”或“非一志愿”。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采取院校志愿优先原则,不设院校志愿分数级差: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上线考生,依此类推。第九条 对考生单科成绩不设限制,但在考生投档分数相近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外语分数高或因特长加分的考生,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第十条 对非外语类专业,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实行梯度志愿的省份一般不超过120%,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一般不超过105%。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加分和优先录取规定,录取时考生成绩以考生投档分为准。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所在省(区、市)有关规定,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认同政策性降分考生录取资格。第十三条 对各专业的录取,按以下规则执行:(一)对同一轮投档的考生,没有特别说明时,录取考生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即高分考生优先满足专业志愿。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专业录取时实行“专业志愿清”规则。为鼓励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园林(一本批次)、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园艺、园艺(花卉与景观设计方向)、水产养殖学、植物保护、植物保护(农药方向)、草业科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农学(观光农业方向)、园艺(草坪科学与工程方向)、植物保护(农药与农产品安全方向)等农学类专业,实行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另外,同一轮出档考生录取时,在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并同意专业调剂的情况下,若农学类有关专业未录满,优先录取填报有农学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到以上相应的农学类专业,然后才调剂其他没有农学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到农学类专业。(二)当所有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在学校三个校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中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将予以退档。(三)建筑学专业学制为五年,要求报考考生具备一定绘画基础,新生入学后需测试绘画水平,测试不合格者转入土木工程专业学习。(四)外语类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俄语专业为零起点教学),要求考生口齿清晰,英语成绩良好。报考外语专业考生参加外语口试办法和口试成绩以各生源省(区、市)规定为准,录取时参照生源省规定执行。(五)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新生复试,凡发现专业考试有舞弊行为,不参加新生复试,或复试不合格且复试的专业水平严重达不到原专业考试水平的考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第十四条 学校招收艺术设计、绘画、音乐表演(声乐、器乐方向)、艺术设计(服装表演方向)、舞蹈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等艺术类专业学生,录取原则按照《海南大学201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执行。第十五条 学校招收篮球、排球、足球和田径等项目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按照《海南大学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第十六条 江苏省招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BC,必测4C1合格”,进档考生排序方法为“先分数后等级”,选测科目见江苏省招办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表。第十七条 所有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此外,绘画、艺术设计、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专业要求无色盲,音乐表演及舞蹈编导专业要求有较好的学习音乐、表演和舞蹈的生理条件。艺术设计(服装表演方向)专业要求是女生,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高170厘米(含)以上,符合专业模特的基本条件。 第五章 其他第十八条 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入学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条 符合《海南大学新生注册前调整专业规定》和《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规定》条件者,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调整专业。第二十一条 学生完成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海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海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第二十二条 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见附件。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提供资助,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尽全力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问题。第二十四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等招生信息,通过以下方式公布和咨询。学校网址:http://www.hainu.edu.cn,海南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www.hainu.edu.cn/zhaosheng/办公电话:0898-66266469 传真:0898-66260171 E-mail:66266469@163.com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570228)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海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附件:海南大学2012年本科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一览表 海南大学2012年本科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学费、住宿费标准一览表序号学院专业名称招生计划(人)学费(元/生.学年)招生校区1材料与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924600校本部2高分子材料与工程924600校本部3化学工程与工艺954600校本部4生物工程854600校本部5应用化学854600校本部6法学院法学1204600校本部7海洋学院海洋科学604600校本部8水产养殖学884100校本部9制药工程854600校本部10环境与植物保护学院环境科学824600校本部11农产品质量与安全724600校本部12植物保护1314100校本部13植物保护(农药方向)964100校本部14机电工程学院车辆工程904600校本部15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1204600校本部16机械电子工程904600校本部17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934600校本部18交通运输(汽车运用工程方向)834600校本部19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604600校本部20经济与管理学院财务管理1004600校本部21工商管理744600校本部22国际经济与贸易884600校本部23会计学1004600校本部24金融学884600校本部25农林经济管理804600校本部26人力资源管理764600校本部27市场营销764600校本部28统计学744600校本部29物流管理544600校本部30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704600校本部31旅游学院会展经济与管理454600校本部32酒店管理454600校本部33旅游管理(高尔夫管理方向)454600校本部34旅游管理(旅游规划与景区管理方向)454600校本部35旅游管理(旅游信息管理方向)454600校本部36旅游管理(应用外语方向(英、日))1354600校本部37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方向)454600校本部38市场营销(旅游市场营销方向)454600校本部39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454600校本部40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404600校本部41农学院草业科学704100校本部42动物科学724100校本部43动物医学724100校本部44农学894100校本部45农业资源与环境614100校本部46生物技术1024600校本部47生物科学834600校本部48人文传播学院对外汉语524100校本部49广告学(网络传播方向)904600校本部50汉语言文学984100校本部51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706600校本部52食品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1554600校本部53食品质量与安全1134600校本部54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工程管理804600校本部55建筑学334600校本部56土木工程1804600校本部57外国语学院俄语304600校本部58日语644600校本部59英语1044600校本部60英语(经贸英语方向)1324600校本部61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工程1404600校本部6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904600校本部63数学与应用数学404600校本部64通信工程1404600校本部65信息安全604600校本部66信息与计算科学404600校本部67艺术学院绘画708800校本部68舞蹈编导578800校本部69艺术设计958800校本部70艺术设计(服装表演方向)208800校本部71音乐表演(大小提琴、钢琴方向)318800校本部72音乐表演(二胡方向)38800校本部73音乐表演(古筝方向)28800校本部74音乐表演(声乐方向)388800校本部75园艺园林学院风景园林1054600校本部76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1054100校本部77园林854600校本部78园艺1284100校本部79园艺(花卉与景观设计方向)1174100校本部80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关系学884600校本部81土地资源管理904600校本部82行政管理1024600校本部83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2506820城西84旅游管理2056820城西85农学(观光农业方向)757150城西86商务英语1806820城西87网络工程1407150城西88应用科技学院(儋州校区)财务管理(企业理财方向)1406820儋州89电子科学与技术907150儋州90俄语(商务俄语方向)1206820儋州91风景园林(园林工程技术方向)1207150儋州92公共关系学(公关礼仪方向)806820儋州93会计学(涉外会计方向)1506820儋州94交通运输(汽车服务工程方向)807150儋州95物联网工程1007150儋州96物流工程807150儋州97行政管理(行政文秘方向)806820儋州98英语(旅游英语方向)1006820儋州99园艺(草坪科学与工程方向)807150儋州100植物保护(农药与农产品安全方向)807150儋州 住宿费标准一级学生公寓1200元/学年,二级学生公寓800元/学年,普通宿舍600元/学年 备注:物联网工程为2012年新增专业;另有66个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分布在13个专业,安排在20个省区招生;具体计划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学费标准如有变动,以海南省物价局的最新批文为准。详情
海南大学2013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2013-05-1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校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海南大学,代码为10589,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教育,具有招收博士、硕士和本科等多层次学历教育资格。办学地址:海甸校区(校本部,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城西校区(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4号,只招收应用型本科)、儋州校区(位于海南省儋州市宝岛新村,只招收应用型本科)。第三条 学校是由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创建于1958年)与原海南大学(创建于1983年)于2007年8月合并组建而成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工程”和“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计划”支持的高校、海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财政部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华文教育基地、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高校、教育部农业部首批“农科教合作人才培育基地”高校和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是具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资格的高校和接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资格的高校,是海南省惟一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2013年共有425人推荐到中国科学院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985工程”、“211工程”重点高校就读硕士研究生,其中直博生6人。第四条 学校现有海甸、城西和儋州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5100多亩,全日制在校生35000余人。海甸主校区滨海抱湖,海水入湖,湖海交融,椰风海韵,是求知治学的理想之地。学校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门类,设有四大学部,21个学院(部);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9个、专业学位类型7种、本科专业76个,国家级重点学科3个(含培育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8个、国家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教学名师奖2项,农业部重点学科2个、农业部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海南省重点学科10个、省重点培育学科4个、省级科研基地15个、联合研究院2个、省级教学团队11个、省级特色专业22个、省级精品课程47门、省级教学名师20人;承担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1项。学校大力实施教学质量工程,开设文理科实验班,举办冬季小学期,与天津大学联合办学,并与境外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80余所知名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每年选派一批优秀本科生、研究生前往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新加坡、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高校学习深造。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管理本科招生工作。具体本科招生工作由海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同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0898-66183734),接受社会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第七条 学校面向全国内地31个省(区、市)招生,属国家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普通文理科专业在各省录取批次为本科一批(少数专业在部分省安排在本科二批录取)。2013年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八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把同一轮“平行投档”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同为“一志愿”或“非一志愿”。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采取院校志愿优先原则,不设院校志愿分数级差: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上线考生,依此类推。第九条 对考生单科成绩不设限制,但在考生投档分数相近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外语分数高、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因特长加分的考生,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第十条 对非外语类专业,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实行梯度志愿的省份一般不超过120%,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一般不超过105%。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原则上认可各省加分和优先录取规定,录取时考生成绩以考生投档分为准。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所在省有关规定,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认同政策性降分考生录取资格。第十三条 各专业录取规则:(一)对同一轮投档的考生,没有特别说明时,录取考生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即高分考生优先满足专业志愿。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专业录取时实行“专业志愿清”规则。为鼓励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园林、园艺、园艺(花卉与景观设计方向)、水产养殖学、植物保护、植物保护(农药方向)、草业科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农学(观光农业方向)、园艺(草坪科学与工程方向)、植物保护(农药与农产品安全方向)等农科类专业,实行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另外,同一轮出档考生录取时,在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并同意专业调剂的情况下,若农科类专业未录满,优先录取填报有未录满的农科类专业志愿的考生,然后才调剂其他没有相应农科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到农科类专业。(二)当所有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在学校三个校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中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将予以退档。(三)建筑学专业学制为五年,要求报考考生具备一定绘画基础,新生入学后需测试绘画水平,测试不合格者转入土木工程专业学习。(四)外语类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俄语专业为零起点教学),要求考生口齿清晰,英语成绩良好。报考外语专业考生参加外语口试办法和口试成绩以各省规定为准,录取时参照生源省规定执行。(五)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新生复试。专业考试有舞弊行为、不参加新生复试、或复试不合格且复试的专业水平严重达不到原专业考试水平的考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第十四条 学校招收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绘画、音乐表演(声乐、器乐方向)、舞蹈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等艺术类专业学生,录取原则按照《海南大学201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执行。第十五条 学校招收篮球、排球、足球和田径等项目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按照《海南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第十六条 江苏省招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BC,必测4C1合格”,进档考生排序方法为“先分数后等级”,选测科目见江苏省招办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表。第十七条 所有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此外,绘画、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专业要求无色盲,音乐表演及舞蹈编导专业要求有较好的学习音乐、表演和舞蹈的生理条件。艺术设计(服装表演方向)专业要求是女生,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高170厘米(含)以上,符合专业模特的基本条件。第五章 其他第十八条 被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入学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条 符合《海南大学新生注册前调整专业规定》和《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规定》条件者,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调整专业。第二十一条 学生完成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海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海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第二十二条 招生专业、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见附件。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提供资助,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全力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问题。第二十四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往年录取信息和录取结果等招生信息,通过以下方式公布和咨询。学校网址:www.hainu.edu.cn,海南大学招生信息网:bkzs.hainu.edu.cn办公电话:0898-66266469 传真:0898-66260171 E-mail:66266469@163.com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570228)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海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海南大学2013年招生专业和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一览表 附件:海南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专业和学费、住宿费标准一览表 序号学院专业名称招生计划(人)学费(元/生.学年)招生校区1材料与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954600海甸(校本部)2材料科学与工程924600海甸(校本部)3高分子材料与工程994600海甸(校本部)4应用化学904600海甸(校本部)5生物工程884600海甸(校本部)6法学院法学1204600海甸(校本部)7海洋学院海洋科学604600海甸(校本部)8制药工程904600海甸(校本部)9水产养殖学994100海甸(校本部)10环境与植物保护学院环境科学954600海甸(校本部)11植物保护1834100海甸(校本部)12植物保护(农药方向)1254100海甸(校本部)13机电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1004600海甸(校本部)14机械电子工程1004600海甸(校本部)15车辆工程1004600海甸(校本部)16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1004600海甸(校本部)17交通运输(汽车运用工程方向)1004600海甸(校本部)18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504600海甸(校本部)19自动化(新增专业)564600海甸(校本部)20经济与管理会计学1204600海甸(校本部)21金融学794600海甸(校本部)22国际经济与贸易794600海甸(校本部)23工商管理674600海甸(校本部)24财务管理1104600海甸(校本部)25物流管理544600海甸(校本部)26农林经济管理814600海甸(校本部)27人力资源管理904600海甸(校本部)28市场营销804600海甸(校本部)29经济统计学774600海甸(校本部)30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634600海甸(校本部)31旅游学院会展经济与管理444600海甸(校本部)32酒店管理904600海甸(校本部)33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444600海甸(校本部)34旅游管理(高尔夫管理方向)444600海甸(校本部)35旅游管理(旅游规划与景区管理方向)444600海甸(校本部)36旅游管理(应用外语方向(英、日))1324600海甸(校本部)37旅游管理(旅游信息管理方向)444600海甸(校本部)38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方向)444600海甸(校本部)39市场营销(旅游市场营销方向)444600海甸(校本部)40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424600海甸(校本部)41农学院生物科学904600海甸(校本部)42生物技术1104600海甸(校本部)43农学954100海甸(校本部)44农业资源与环境674100海甸(校本部)45动物科学754100海甸(校本部)46动物医学754100海甸(校本部)47草业科学704100海甸(校本部)48人文传播学院汉语言文学934100海甸(校本部)49汉语国际教育714100海甸(校本部)50广告学(网络传播方向)814600海甸(校本部)51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706600海甸(校本部)52食品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1574600海甸(校本部)53食品质量与安全1234600海甸(校本部)54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学304600海甸(校本部)55土木工程1904600海甸(校本部)56工程管理804600海甸(校本部)57外国语学院英语994600海甸(校本部)58英语(经贸英语方向)1554600海甸(校本部)59俄语304600海甸(校本部)60日语644600海甸(校本部)61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494600海甸(校本部)62信息与计算科学504600海甸(校本部)63电子信息工程1204600海甸(校本部)64通信工程1204600海甸(校本部)6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204600海甸(校本部)66信息安全604600海甸(校本部)67艺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838800海甸(校本部)68绘画708800海甸(校本部)69服装与服饰设计168800海甸(校本部)70音乐表演(声乐方向)408800海甸(校本部)71音乐表演(大小提琴、钢琴方向)268800海甸(校本部)72音乐表演(二胡方向)48800海甸(校本部)73音乐表演(古筝方向)48800海甸(校本部)74舞蹈编导578800海甸(校本部)75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208800海甸(校本部)76园艺园林学院风景园林1304600海甸(校本部)77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1004600海甸(校本部)78园林804600海甸(校本部)79园艺1224100海甸(校本部)80园艺(花卉与景观设计方向)1204100海甸(校本部)81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1034600海甸(校本部)82土地资源管理974600海甸(校本部)83公共关系学1004600海甸(校本部)84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商务英语1806820城西校区85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2306820城西校区86旅游管理2066820城西校区87网络工程1347150城西校区88农学(观光农业方向)707150城西校区89应用科技学院(儋州校区)俄语(商务俄语方向)906820儋州校区90英语(旅游英语方向)906820儋州校区91行政管理(行政文秘方向)1006820儋州校区92财务管理(企业理财方向)1506820儋州校区93会计学(涉外会计方向)1506820儋州校区94电子科学与技术1207150儋州校区96物联网工程1207150儋州校区95风景园林(园林工程技术方向)1207150儋州校区97园艺(草坪科学与工程方向)807150儋州校区98植物保护(农药与农产品安全方向)807150儋州校区住宿费标准一级学生公寓1200元/学年,二级学生公寓800元/学年,普通宿舍600元/学年 备注:表中计划含高水平运动员计划和面向河北、河南、广西、贵州、云南和甘肃的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70个计划,各专业在各省的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学校亦将于5月在校园网上公布;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如有变动,以海南省的最新批文为准。详情
海南大学2014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2014-04-22
海南大学2014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详情
海南大学2015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2015-05-28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 2015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海南大学,代码为 10589 ,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教育,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等多层次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办学地址:海甸校区(校本部,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 58 号)、城西校区(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 4 号)、儋州校区(位于海南省儋州市宝岛新村,只招收应用型本科)。第三条 学校是由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创建于 1958 年)与原海南大学(创建于 1983 年)于 2007 年 8 月合并组建而成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 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支持高校、海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财政部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华文教育基地、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教育部首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高校、教育部农业部首批“农科教合作人才培育基地”高校、教育部第二批“来华留学示范基地”高校和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是具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资格的高校和接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海南省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资格的高校,是海南省惟一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2015年有423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被推荐到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或中国科学院等研究机构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其中“ 985 工程”、“ 211 工程”高校和中国科学院接收人数占总接收人数的 94.3% 。第四条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 5200 多亩,全日制在校生 37000 余人。海甸主校区滨海抱湖,海水入湖,湖海交融,椰风海韵,是求知治学的理想之地。学校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门类,设有四大学部,21个学院(部),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2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型11种、本科招生专业76个,国家级重点学科3个(含培育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8个、国家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教学名师奖2项、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2个,农业部重点学科2个、农业部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海南省重点学科10个、省重点培育学科4个、省级科研基地15个、联合研究机构4个、省级教学团队13个、省级特色专业24个、省级精品课程49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省级教学名师奖20项;承担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 1 项。学校大力实施教学质量工程,开设文理科实验班,举办冬季小学期,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并与境外 26 个国家和地区的 102所知名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每年选派一批优秀本科生、研究生前往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新加坡、马来西亚、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高校学习深造。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和法律顾问组成的海南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管理本科招生工作。具体本科招生工作由海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同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0898-66183734)和举报邮箱(jiwei@hainu.edu.cn ),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第七条 学校面向全国内地 31 个省(区、市)招生,属国家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招生类别有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国家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仅招海南省生源,文理各20人)。普通文理科专业在各省录取批次为本科一批,仅儋州校区的文理科专业安排在本科二批。学校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社会需求,制订2015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见各省招办公布或 5 月下旬到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bkzs.hainu.edu.cn查询。2015年招生专业、科类、计划、录取批次、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办学地点等信息见附件。第八条 为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学校安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 1%的预留计划77个投放到生源好的省份,用于录取超出100%投档比例已经投档到我校且专业服从调剂、身体符合要求的线上考生,或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增加计划到生源好的省份。艺术类专业预留计划,根据各省录取时间、生源情况、出现同排名考生等情况,增加预留计划顺延录取投档到学校的合格考生。第九条 学校在录取过程中,生源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报考人数少的专业可适当减少招生计划。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十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把同一轮“平行投档”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同为“一志愿”或“非一志愿”。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采取院校志愿优先原则,不设院校志愿分数级差: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上线考生,依此类推。第十一条 对考生单科成绩不设限制(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法学(卓越人才班)专业除外),但在考生分数相近或相同情况下,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外语分数高、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因特长加分的考生,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第十二条 对非外语类专业,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实行梯度志愿的省份一般不超过120%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一般不超过 105 %。第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原则上认可各省加分和优先录取规定,录取时考生成绩以考生投档分(不含生源省份排位小分)为准。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所在省有关规定,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认同政策性降分录取资格。第十五条 各专业录取规则:(一)对同一轮投档的考生,没有特别说明时,录取考生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即高分考生优先满足专业志愿。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专业录取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为鼓励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园林、园艺、水产养殖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学、植物保护、园艺 ( 草坪科学与工程方向 ) 、植物保护( 农药与农产品安全方向 ) 等农科类专业(含卓越人才班的农科类专业),实行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另外,同一轮出档考生录取时,在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并同意专业调剂的情况下,若农科类专业未录满,优先录取填报有未录满的农科类专业志愿的考生,然后才调剂其他没有相应农科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到农科类专业。(二)当考生填报所有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中(中外合作办学的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除外)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将予以退档。(三)建筑学专业学制为五年,要求报考考生具备一定绘画基础,新生入学后需测试绘画水平,测试不合格者转入土木工程专业学习。(四)外语类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俄语专业为零起点教学),要求考生口齿清晰,英语成绩良好。报考外语专业考生参加外语口试办法和口试成绩以各省规定为准,录取时参照生源省规定执行。(五)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新生复试。专业考试有舞弊行为、不参加新生复试、或复试不合格且复试的专业水平严重达不到原专业考试水平的考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六)报考法学(卓越人才班)专业的考生,要求数学和英语高考成绩达到满分的80%以上(含80%)。(七)海南大学与爱尔兰都柏林理工学院合作举办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是双学位合作教育项目,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并要求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达到满分的60%以上(含60%),生源不足时,根据考生所在省份有关规定,对有此专业志愿考生,适当降分录取。(八)学校有部分专业按学科大类(专业)招生录取,学生入学后统一学习所录取学科大类的基础和专业基础课程,依专业不同,两到三年内根据专业教学容量、学生志愿情况、学习成绩和人才需求分流专业。第十六条 学校招收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 服装表演方向 ) 、绘画、音乐表演(声乐、器乐方向)、舞蹈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等艺术类专业学生,录取原则按照《海南大学2015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执行。第十七条 学校招收篮球、排球、足球和田径等项目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按照《海南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第十八条 江苏省招生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BC,必测4C 1合格”,进档考生排序方法为“先分数后等级”,选测科目见江苏省招办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表。第十九条 所有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其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又有招生计划的专业。此外,绘画、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专业要求无色盲,音乐表演及舞蹈编导专业要求有较好的学习音乐、表演和舞蹈的生理条件。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专业要求是女生,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高170厘米(含)以上,符合专业模特的基本条件。第五章 其他第二十条 被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在学校报到截止之日前以书面报告及有关证明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其学籍。第二十二条 符合学校转专业规定条件者,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调整专业;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第二十三条 学生完成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海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海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符合爱尔兰都柏林理工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还颁发都柏林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二十四条 招生专业、计划、科类、录取批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见附件。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提供资助;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全力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问题。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学校招生章程、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员考生资格、往年录取信息、当年录取结果、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等,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公布、提供咨询和接受申诉。学校网址: http://www.hainu.edu.cn,海南大学招生信息网: http://bkzs.hainu.edu.cn办公电话: 0898-66266469 传真: 0898-66260171 E-mail : 66266469@163.com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 58 号海南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 570228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海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附件:海南大学2015年招生专业、科类、计划、录取批次、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一览表序号学院专业招生计划科类录取批次学费(元/学年)办学地点1材料与化工学院材料类(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150理工一本4600海甸校区(主校区)2化工与制药类(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生物工程)210理工一本46003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卓越人才班)30理工一本46004化学工程与工艺(卓越人才班)30理工一本46006海洋学院海洋科学60理工一本46007水产养殖学90理工一本41008药学80理工一本46009环境与植物保护学院植物保护(卓越人才班)45理工一本410010植物保护130理工一本410011环境科学135理工一本460012机电工程学院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车辆工程)315理工一本460013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110理工一本460014交通运输45理工一本460015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45理工一本460016自动化45理工一本460017农学院动物医学类(动物医学、动物科学)90理工一本410018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135理工一本460019动物医学(卓越人才班)45理工一本410020农学(卓越人才班)45理工一本410021农学45理工一本410022农业资源与环境(卓越人才班)45理工一本410023农业资源与环境45理工一本410024食品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115理工一本460025食品质量与安全115理工一本460026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工程管理60理工一本460027海洋工程与技术45理工一本460028建筑学60理工一本460029土木工程165理工一本460030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网络工程)500理工一本460031数学与应用数学50理工一本460032信息与计算科学45理工一本460033园艺园林学院园艺(卓越人才班)45理工一本410034园艺180理工一本410035风景园林135理工一本460036园林55理工一本460037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90理工一本460038旅游学院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仅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100文理一本3300039艺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90艺术(文)艺术880040绘画70艺术(文)艺术880041服装与服饰设计16艺术(文)艺术880042音乐表演(声乐方向)40艺术(文)艺术880043音乐表演(器乐方向)36艺术(文)艺术880044舞蹈编导50艺术(文)艺术880045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18艺术(文)艺术880046法学院法学(卓越人才班)30文理一本4600海甸校区(主校区,一年级在城西校区)47法学210文理一本460048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213文理一本460049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物流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26理工一本460050财务管理120文理一本460051会计学220文理一本460052国际经济与贸易81文理一本460053金融学120文理一本460054农林经济管理60文理一本460055经济统计学60理工一本460056旅游学院会展经济与管理45文理一本460057酒店管理90文理一本460058旅游管理210文理一本460059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45理工一本460060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50文史一本460061人文传播学院传播学60文史一本460062广告学60文史一本460063汉语国际教育120文史一本410064汉语言文学120文史一本410065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70艺术(文)艺术660066外国语学院俄语30文史一本460067日语64文史一本460068商务英语266文史一本460069英语140文史一本460070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关系学100文史一本460071行政管理120文理一本460072土地资源管理120理工一本460073应用科技学院俄语(商务俄语方向)90文史二本6820儋州校区74英语(旅游英语方向)100文史二本682075行政管理(行政文秘方向)120文史二本682076财务管理(企业理财方向)170文理二本682077会计学(涉外会计方向)170文理二本682078电子科学与技术160理工二本715079风景园林(园林工程技术方向)180理工二本715080物联网工程130理工二本715081园艺(草坪科学与工程方向)90理工二本715082植物保护(农药与农产品安全方向)90理工二本7150住宿费标准:一级学生公寓1200元-1350元/学年,二级学生公寓800元-950元/学年,普通宿舍600元/学年。备注:1、各专业在各省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学校亦将于5月下旬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hainu.edu.cn/zhaosheng/)网上公布;2、各专业计划数、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如有变动,以海南省的最新批文为准。3、我校有10个专业先后分别入选教育部系列“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简称卓越计划)”中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含拔尖创新型和复合应用型)”,学校在原试点改革的基础上,今年对“卓越计划”中的8个专业试点单独招生、并按教育部“卓越计划”各项目的相应内涵和要求在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方面进行探索。这8个单独招生专业统一标注为“卓越人才班”。4、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我校与爱尔兰都柏林理工学院合作举办的本科双学位国际合作教育项目,专业代码120903H,本项目在海南大学现有办学优势的基础上,引进爱尔兰都柏林理工学院(DIT)会展管理专业本科教学体系,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会展高级管理人才。详情
海南大学2016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2016-05-3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 2016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海南大学,代码为 10589 ,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教育,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等多层次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办学地址:海甸校区(校本部,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 58 号)、城西校区(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 4 号)、儋州校区(位于海南省儋州市宝岛新村)。第三条 学校是由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创建于 1958 年)与原海南大学(创建于 1983 年)于 2007 年 8 月合并组建而成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 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支持高校、海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财政部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华文教育基地、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教育部首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高校、教育部农业部首批“农科教合作人才培育基地”高校、教育部第二批“来华留学示范基地”高校和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是具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资格的高校和接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海南省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资格的高校,是海南省惟一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2016年有440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被推荐到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或中国科学院等研究机构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其中“ 985 工程”、“ 211 工程”高校和中国科学院接收人数占总接收人数的 92.3% 。第四条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 5160 多亩,全日制在校生 36000余人。海甸主校区滨海抱湖,海水入湖,湖海交融,椰风海韵,是求知治学的理想之地。学校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门类,设有四大学部,21个学院(部),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2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型11种、本科招生专业78个,国家级重点学科3个(含培育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含培育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8个、国家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教学名师奖2项、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2个,农业部重点学科2个、农业部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海南省重点学科10个、省重点培育学科4个、省级科研基地15个、联合研究机构4个、省级教学团队13个、省级特色专业24个、省级精品课程49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省级教学名师奖20项;承担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 1 项。学校大力实施教学质量工程,开设文理科实验班,举办冬季小学期,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并与境外 26 个国家和地区的 110所知名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每年选派一批优秀本科生、研究生前往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新加坡、马来西亚、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高校学习深造。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和法律顾问组成的海南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管理本科招生工作。具体本科招生工作由海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同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0898-66183734)和举报邮箱(jiwei@hainu.edu.cn ),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第七条 学校面向全国内地 31 个省(区、市)招生,属国家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招生类别有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国家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仅招海南省生源)。普通文理科专业在各省录取批次均为本科一批,仅应用科技学院的文理科专业安排在本科二批。学校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社会需求,制订2016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见各省招办公布或到学校招生信息网 http://bkzs.hainu.edu.cn查询。第八条 为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学校安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 1%的预留计划77个投放到生源好的省份,用于顺延录取超出100%投档比例已经投档到我校符合要求的线上考生,或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增加计划到生源好的省份。艺术类专业预留计划,根据各省录取时间、生源情况、出现同排名考生等情况,增加预留计划顺延录取投档到学校的合格考生。第九条 学校在录取过程中,生源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报考人数少的专业可适当减少招生计划。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十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把同一轮“平行投档”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同为“一志愿”或“非一志愿”。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采取院校志愿优先原则,不设院校志愿分数级差: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上线考生,依此类推。第十一条 除了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法学(卓越人才班)专业有单科成绩要求外(具体要求见第十五条第六、第七款),其余专业对考生单科成绩不设限制,但在考生分数相近或相同时,先遵从专业志愿,然后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外语分数高、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因特长加分的考生,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第十二条 对非外语类专业,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实行梯度志愿的省份一般不超过120%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一般不超过 105 %。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各省加分政策,但最高加分分值不超过20分,录取时考生成绩以考生投档分(不含生源省份排位小分)为准。如果生源不足,根据所在省有关规定,适当降分录取或将未能完成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好的省份录取。第十五条 各专业录取规则:(一)对同一轮投档的考生,没有特别说明时,录取考生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即高分考生优先满足专业志愿。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专业录取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为鼓励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园林、园艺、水产养殖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学、植物保护、园艺 ( 草坪科学与工程方向 ) 、植物保护( 农药与农产品安全方向 ) 等农科类专业(含卓越人才班的农科类专业),实行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另外,同一轮出档考生录取时,在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并同意专业调剂的情况下,若农科类专业未录满,优先录取填报有未录满的农科类专业志愿的考生,然后才调剂其他没有相应农科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到农科类专业。(二)当考生填报所有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中(中外合作办学的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除外)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将予以退档。(三)建筑学专业学制为五年,要求报考考生具备一定绘画基础,新生入学后需测试绘画水平,测试不合格者转入土木工程专业学习。(四)外语类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俄语专业为零起点教学),要求考生口齿清晰,英语成绩良好。报考外语专业考生参加外语口试办法和口试成绩以各省规定为准,录取时参照生源省规定执行。(五)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新生复试。专业考试有舞弊行为、不参加新生复试、或复试不合格且复试的专业水平严重达不到原专业考试水平的考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六)报考法学(卓越人才班)专业的考生,要求数学和英语高考成绩达到满分的80%以上(含80%)。(七)海南大学与爱尔兰都柏林理工学院合作举办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是双学位合作教育项目,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并要求英语高考成绩达到满分的60%以上(含60%),生源不足时,根据考生所在省份有关规定,对有此专业志愿考生,适当降分录取。(八)学校有43个专业按16个大类招生录取(详见附件表中招生专业),学生入学后统一学习所录取学科大类的基础和专业基础课程,依专业不同,两到三年内根据专业教学容量、学生志愿情况、学习成绩和人才需求分流专业。第十六条 学校招收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 服装表演方向 ) 、绘画、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舞蹈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等艺术类专业学生,录取原则按照《海南大学2016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执行。江苏省美术类考生可同时填报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和绘画专业,专业录取时按照校考成绩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专业调剂原则同其他专业。第十七条 学校招收篮球、排球、足球和田径等项目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按照《海南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第十八条 江苏省招生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BC,必测4C 1合格”,进档考生排序方法为“先分数后等级”,选测科目要求见江苏省招办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表。第十九条 所有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其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又有招生计划的专业。此外,绘画、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专业要求无色盲,音乐表演及舞蹈编导专业要求有较好的学习音乐、表演和舞蹈的生理条件。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专业要求是女生,身高170厘米(含)以上,符合专业模特的基本条件。第五章 其他第二十条 被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在学校报到截止之日前以书面报告及有关证明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其学籍。第二十二条 符合学校转专业规定条件者,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调整专业;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第二十三条 学生完成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海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海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符合爱尔兰都柏林理工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还颁发都柏林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二十四条 2016年招生专业、科类、录取批次、计划、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办学地点等信息见附件。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提供资助;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全力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问题。具体为:1、国家在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有:(1)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德智体全面发展、出类拔萃的优秀学生,奖金8000元/人。2015年学校65人获奖,获奖金额合计52万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面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金5000元/人。2015年学校1089人获奖, 获奖金额合计544.5万元。(3)国家助学金,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一档每年3500元/人、二档每年2500元/人。2015年学校8074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获助金额合计2422.2万元。2、海南省政府在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有: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面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金4000元/人。2015年学校151人获奖, 获奖金额合计60.4万元。3、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主要有:(1)农科类专业新生奖学金,面向第一专业志愿报考园林、园艺、园艺(卓越人才班)、水产养殖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资源与环境(卓越人才班)、动物医学(卓越人才班)、动物医学类(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学、农学(卓越人才班)、植物保护、植物保护(卓越人才班)、园艺 ( 草坪科学与工程方向 ) 、植物保护( 农药与农产品安全方向 ) 等农科类专业的优秀新生,一次性发放奖金2万元/人,每年奖励80人。(2)录取就读农学、农学(卓越人才班)、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资源与环境(卓越人才班)、植物保护、植物保护(卓越人才班)、园艺、园艺(卓越人才班)、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园艺 ( 草坪科学与工程方向 ) 、植物保护( 农药与农产品安全方向 )的学生,在校四年每学年按应缴学费的50%给予学费补助,毕业后在海南省涉农涉林行业创业就业连续服务满三年的毕业生,还可申请并获得四年应缴学费的50%奖励。(3)综合奖学金,面向品学兼优的学生,分为四个等级,奖金分别为特等4000元/人、一等2500元/人、二等1500元/人、三等1000元/人,评选比例为参评学生总人数的20%。单项奖学金分为社会服务奖、学习进步奖、文体优秀奖,奖学金标准为300元/人。(4)农科专业奖学金,面向农科专业二年级以上(含)且未获得农科专业新生奖学金的学生,分为三个等级,奖金分别为:一等2000元/人、二等1000元/人、三等500元/人,分别按农科类各年级专业学生人数的5%、10%、38%评定。(5)宝钢优秀学生奖,奖金为人民币1万元/人;学校从“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奖者中择优提名推荐候选人1名,参与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评审,奖金为人民币2万元/人。(6)何康农业教育科研奖学金,面向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奖金4000元/人。(7)海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吴旭奖学基金”,面向品学兼优学生,奖金8000元/人。(8)海南大学——刘建贤、张永清奖学金,奖金5000元/人。(9)海南大学——金光奖学金(本科生),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分为四个等级:特等奖奖金5000元/人;一等奖奖金3500元/人;二等奖奖金2500元/人;三等奖奖金1500元/人。(10)海南大学——金光奖学金(金光艺术贡献专项奖),用于奖励在艺术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奖金3000元/人;二等奖奖金2000元/人;三等奖奖金1000元/人。(11)中国肯德基曙光基金,用于资助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大学生,每人在校期间资助总额度2万元。(12)海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吴旭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额3000元/人。(13)海南大学——雅居乐地产助学金,用于资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金额为5000元/人。(14)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用于资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金额每年3000元/人。(15)华民慈善大学生就业扶助,资助应届毕业学生,资助金额3000元/人。 (16)“双困”毕业生就业扶助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资助金额800元/人。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章程、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员考生资格、往年录取信息、当年录取结果、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等,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公布、提供咨询和接受申诉。学校网址: http://www.hainu.edu.cn,海南大学招生信息网: http://bkzs.hainu.edu.cn办公电话: 0898-66266469 传真: 0898-66260171 E-mail :66266469@163.com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 58 号海南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 570228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海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附件:海南大学2016年招生专业、科类、录取批次、招生计划、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一览表学院招生专业科类录取批次招生学费办学地点(元/学年)材料与化工学院材料类(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理工一本1504600海甸校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卓越人才班)理工一本354600化工与制药类(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生物工程)理工一本2204600化学工程与工艺(卓越人才班)理工一本304600海洋学院海洋科学理工一本654600海甸校区水产养殖学理工一本904100药学理工一本904600环境与植物保护学院环境科学理工一本1454600海甸校区植物保护理工一本1204100一、二年级海甸校区,三、四年级儋州校区植物保护(卓越人才班)理工一本454100园艺园林学院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理工一本904600一、二年级海甸校区,三、四年级儋州校区园艺理工一本1704100园艺(卓越人才班)理工一本454100园林理工一本804600海甸校区风景园林理工一本1204600农学院动物医学(卓越人才班)理工一本404100海甸校区动物医学类(动物医学、动物科学)理工一本904100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理工一本1504600农学理工一本454100一、二年级海甸校区,三、四年级儋州校区农学(卓越人才班)理工一本404100农业资源与环境理工一本454100农业资源与环境(卓越人才班)理工一本404100食品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理工一本2454600海甸校区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工程管理理工一本604600海甸校区海洋工程与技术理工一本454600建筑学理工一本604600土木工程理工一本1654600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网络工程)理工一本5204600海甸校区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理工一本954600软件工程理工一本1004600机电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理工一本1204600海甸校区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车辆工程)理工一本3504600交通运输理工一本454600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理工一本454600自动化理工一本454600旅游学院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仅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文理一本10033000海甸校区艺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艺术(文)艺术458800海甸校区环境设计艺术(文)艺术458800绘画艺术(文)艺术708800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文)艺术168800音乐表演(声乐方向)艺术(文)艺术388800音乐表演(器乐方向)艺术(文)艺术368800舞蹈编导艺术(文)艺术508800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艺术(文)艺术208800法学院法学文理一本1504600海甸校区(一年级在城西校区)法学(卓越人才班)文理一本304600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类(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文理一本5404600海甸校区(一年级在城西校区)金融学类(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学)文理一本2754600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物流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理工一本1204600农林经济管理文理一本654600旅游学院旅游管理类(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文理一本3704600海甸校区(一年级在城西校区)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理工一本454600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文史一本454600海甸校区(一年级在城西校区)人文传播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文史一本2004100海甸校区(一年级在城西校区)新闻传播学类(传播学、广告学)文史一本1204600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艺术(文)艺术706600外国语学院俄语文史一本604600海甸校区(一年级在城西校区)日语文史一本644600外国语言文学类(商务英语、英语)文史一本3764600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公共关系学、土地资源管理)文理一本3104600海甸校区(一年级在城西校区)应用科技学院财务管理(企业理财方向)文理二本1606820儋州校区电子科学与技术理工二本1507150俄语(商务俄语方向)文史二本906820风景园林(园林工程技术方向)理工二本1807150行政管理(行政文秘方向)文史二本1206820会计学(涉外会计方向)文理二本1606820物联网工程理工二本1207150英语(旅游英语方向)文史二本906820园艺(草坪科学与工程方向)理工二本1407150植物保护(农药与农产品安全方向)理工二本1407150住宿费标准: 一级学生公寓1200-1350元/学年,二级学生公寓800-950元/学年,普通宿舍600元/学年;2016年新生入学前若海南省物价局调整学费收费标准,则执行最新的收费标准。备注:1、各专业在各省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学校亦将于5月下旬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hainu.edu.cn/zhaosheng/)网上公布;2、我校有10个专业先后分别入选教育部系列“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简称卓越计划)”中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含拔尖创新型和复合应用型)”,学校在原试点改革的基础上,对“卓越计划”中的8个专业试点单独招生、并按教育部“卓越计划”各项目的相应内涵和要求在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方面进行探索。这8个单独招生专业统一标注为“卓越人才班”。3、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我校与爱尔兰都柏林理工学院合作举办的本科双学位国际合作教育项目,专业代码120903H,本项目在海南大学现有办学优势的基础上,引进爱尔兰都柏林理工学院(DIT)会展管理专业本科教学体系,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会展高级管理人才,具体招生办法见《海南大学2016年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简章》。详情
海南大学今年计划面向全国招生8680名2011-05-04
近日,《海南大学2011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出炉。该校今年将招收8680名学生。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海南大学面向全国各地31个省(区、市)计划招生8680名学生,普通文理科专业在各省(区、市)录取批次为本科一批(少数专业安排在本科二批)。   海南大学现有海甸、城西、儋州三个校区。学校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农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类别,设有19个学院和1个公共教学部。建有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1个、农业部重点学科2个、海南省重点学科10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海南省重点实验室6个、海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海南历史文化研究基地1个,拥有博士后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00多个、本科专业74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特色专业10个、国家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41门、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   海南大学是我省惟一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高校, 2011年有355人获得推免资格,其中有171人被中国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厦门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天津大学等“985”和“211工程”重点高校接收,占外推接收人数的97%。详情
海南大学获《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先进单位2012-03-01
海南大学消息称,近日,在北京召开的教育部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年度工作会议上,海南大学荣获2011年度《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先进工作单位称号。   近年来,海南大学着力推进中外合作培养项目的开展,努力拓展对外合作的规模和层次。该校在《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工作中取得的良好成绩,充分展示了学校在促进开放办学和教育国际化、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高素质优秀人才方面的工作成效。   《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项目采取1+2+1的形式,即一年级在海南大学学习,二、三年级在美方大学学习。学生通过参加此项目,在学习中美两国大学的课程过程中,对中美两国的社会、文化、科技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使其语言能力和专业素质得到很好的锻炼和提升。详情
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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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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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邮编:
    57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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