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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英文名:Hainan College of Vocation and Technique 简称:“海职院” 所在地:海口 院校代码:11999 类型:综合类

国家示范性高职
  •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0-04-02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是海南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多科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隶属于海南省人民政府,2008年7月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一、学院全称:海南职业技术学院???二、学院代码:11999?? 三、学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95号,邮编:570216??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三年)五、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 详见海南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具体以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发布的招生信息为准。六、语种要求与录取原则?1、考试外语语种为英语。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男女比例不限。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4、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没有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有关省(市、区)招生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6、承认生源省区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七、收费标准?文理类专业5500-66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7000元/学年、体育服务与管理(高尔夫球会管理方向、中加合作项目)专业12300元/学年、中法合作项目专业12600元(其中专业6600元、国际课程6000元)/学年;住宿费900-1200元/学年。八、毕业证书学院实行“双证制”,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证书—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接受相应专业的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属于中法合作项目专业的学生,在参加2+2或3+2项目后,可同时获得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大专文凭和法国BTS高级技师文凭。九、助学措施 设有“学院优秀生奖学金”、“罗牛山自强奖学金”、“中华职业教育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海南省优秀学生奖学金”等五大奖学金,最高奖额8000元/学年.生,获奖比例占全院学生10%左右。依照国家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和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受益人数占全院学生的15%左右。十、录取结果公布渠道1、通过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2、通过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网址:www.hcvt.cn十一、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电??? 话:0898 – 66813686? 66816846? 66816987传??? 真:0898 – 66813474联 系 人:?翁老师?唐老师 王老师?? 详情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1-04-18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是海南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多科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隶属于海南省人民政府,2008年7月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 一、学院全称: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代码:11999 三、学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95号,邮编:570216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三年)五、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 详见海南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具体以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发布的招生信息为准。六、语种要求与录取原则 1、考试外语语种为英语。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男女比例不限。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4、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没有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有关省(市、区)招生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6、承认生源省区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七、收费标准 文理类专业5000-66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7000元/学年、体育服务与管理(高尔夫球会管理方向、中加合作项目)专业12300元/学年、中法合作项目专业12600元(其中专业6600元、国际课程6000元)/学年;住宿费900-1200元/学年。八、毕业证书学院实行“双证制”,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证书—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接受相应专业的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属于中法合作项目专业的学生,在参加2+2或3+2项目后,可同时获得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大专文凭和法国BTS高级技师文凭。九、助学措施 设有“学院优秀生奖学金”、“罗牛山自强奖学金”、“中华职业教育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海南省优秀学生奖学金”等五大奖学金,最高奖额8000元/学年.生,获奖比例占全院学生10%左右。依照国家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和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受益人数占全院学生的15%左右。十、录取结果公布渠道1、通过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2、通过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网址:www.hcvt.cn十一、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电 话:0898 – 31930666 31930777 31930888传 真:0898 – 31930667联 系 人: 翁老师 王老师 唐老师 详情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2-04-23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是海南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多科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隶属于海南省人民政府。2008年7月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2011年6月通过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组织的项目验收,是海南省高职院校唯一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一、学院全称:海南职业技术学院二、学院代码:11999  三、学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95号,邮编:570216四、招生类型:普通全日制五、办学层次:高职专科(三年)六、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 详见海南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具体以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发布的招生信息为准。七、语种要求与录取原则㈠考试外语语种为英语。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男女比例不限。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㈣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没有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㈤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有关省(市、区)招生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㈥承认生源省区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八、收费标准 文理类专业5300-69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7300元/学年、体育服务与管理(高尔夫球会管理方向、中加合作项目)专业12300元/学年、中法合作项目专业12900元(其中专业6900元、国际课程6000元)/学年;住宿费900-1500元/学年。九、退费办法:按每年9个月为在校学习时间,以批准学生退学之日计算,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教材费按实际支出情况结算。十、毕业证书 学院实行“双证制”,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证书—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接受相应专业的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属于中法合作项目专业的学生,在参加2+2或3+2项目后,可同时获得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大专文凭和法国BTS高级技师文凭。十一、助学措施 设有“学院优秀生奖学金”、“罗牛山自强奖学金”、“中华职业教育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海南省优秀学生奖学金”等五大奖学金,最高奖额8000元/学年.生,获奖比例占全院学生10%左右。依照国家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和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受益人数占全院学生的15%左右。 十二、录取结果公布渠道㈠通过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㈡通过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网址:www.hcvt.cn十三、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电 话:0898 – 31930666   31930777   31930888传 真:0898 – 31930667联 系 人: 翁老师 贺老师 唐老师 详情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2013-04-12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是海南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公办性质的多科性高职院校,隶属于海南省人民政府。2011年6月通过国家财政部、教育部验收,成为全国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也是海南省唯一的一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 一、学院全称: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代码:11999 三、学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95号,邮编:570216 四、招生类型:普通全日制 五、办学层次:高职专科(三年) 六、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 详见海南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具体以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发布的招生信息为准。 七、语种要求与录取原则 (一)考试外语语种为英语。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三)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没有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有关省(市、区)招生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六)承认生源省区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八、收费标准 文理类专业5300-69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7500元/学年,中加合作项目专业12300元/学年,中法合作项目专业12900元(其中专业6900元、国际课程6000元)/学年;住宿费1000-1500元/学年。 九、退费办法 按每学年9个月为在校学习时间,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截至批准学生退学之日),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教材费按实际支出情况结算。 十、毕业证书 学校实行“双证制”,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大专学历毕业证书—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接受相应专业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属于中法合作项目专业的学生,在参加“2+2”或“3+2”项目后,可同时获得中国大专文凭和法国BTS高级技师文凭;属于中加合作项目专业的学生,在毕业时可同时获得中国大专文凭和加拿大荷兰学院大专文凭。 十一、奖、助学措施 设有“优秀生奖学金”、“罗牛山自强奖学金”、“中华职业教育奖学金”、 “海南省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等五大奖学金,最高奖额8000元/学年/生。依照国家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受益人数占全校学生的15%左右。 十二、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一)通过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二)通过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网址:www.hcvt.cn。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 话:0898 – 31930666 31930777 31930888 传 真:0898 – 31930667 联 系 人: 贺老师 唐老师 罗老师详情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2014-04-23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是海南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公办性质的多科性高职院校,隶属于海南省人民政府。2011年6月通过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项目验收,成为全国1200多所高职院校中的百所示范院校之一。一、学校全称:海南职业技术学院二、学校代码:11999三、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95号,邮编:570216四、招生类型:普通全日制五、办学层次:高职专科(三年专科)、高职与本科联合培养(四年本科试点项目)、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五年本科试点项目)六、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海南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具体以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发布的招生信息为准。七、语种要求与录取原则(一)考试外语语种为英语。(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男女比例不限。(三)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四)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没有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五)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有关省(市、区)招生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六)承认生源省区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八、收费标准(以海南省物价局审定价格为准)文理类专业6500-85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500元/学年,中加合作项目专业14000元/学年;航空服务专业9700元/年;住宿费1200-1500元/学年。九、退费办法根据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教材费按实际支出情况结算。十、毕业证书学校实行“双证制”,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大专学历毕业证书—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接受相应专业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属于中加合作项目专业的学生,在毕业时可同时获得中国大专文凭和加拿大荷兰学院大专文凭。十一、奖、助学措施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及部分企业设立的专业奖学金等,最高奖励额度8000元/学年/生。依照国家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各类奖助学金受益人次占全校学生的28%左右。十二、录取结果公布渠道(一)通过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二)通过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网址:www.hcvt.cn。十三、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电话:0898 – 31930666 31930777 31930888传真:0898 – 31930667联系人:贺老师 唐老师 罗老师详情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2015-05-13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是海南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公办性质的多科性高职院校,隶属于海南省人民政府。2011年6月通过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项目验收,成为全国1200多所高职院校中的百所示范院校之一。一、学校全称:海南职业技术学院二、学校代码:11999三、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95号,邮编:570216四、招生类型:普通全日制五、办学层次:高职专科(三年专科)、高职与本科联合培养(职业教育试点项目,限招海南生源)、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职业教育试点项目,限招海南生源)六、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海南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具体以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发布的招生信息为准。七、语种要求与录取原则(一)考试外语语种为英语。(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男女比例不限。(三)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四)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没有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五)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有关省(市、区)招生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六)承认生源省区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八、收费标准(以海南省物价局审定价格为准)文理类专业6500-89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500元/学年,中加合作项目专业13800元/学年;航空服务专业9700元/年;住宿费1200-1500元/学年。九、退费办法根据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教材费按实际支出情况结算。十、毕业证书学校实行“双证制”,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大专学历毕业证书—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接受相应专业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属于中加合作项目专业的学生,在毕业时可同时获得本校大专文凭和加拿大荷兰学院大专文凭。十一、奖、助学措施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及部分企业设立的专业奖学金等,最高奖励额度8000元/学年/生。依照国家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各类奖助学金受益人次占全校学生的28%左右。十二、录取结果公布渠道(一)通过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二)通过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网址:www.hcvt.cn。十三、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电话:0898 – 31930666 31930777 31930888传真:0898 – 31930667联系人:贺老师 唐老师 罗老师详情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2016-05-04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2000年,是海南省第一所独立设置公办性质的高职院校,隶属海南省人民政府。2003年通过教育部首批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8年立项建设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2011年通过国家验收,成为海南省唯一在列的全国百所高职示范校;2015年成为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一、学校全称:海南职业技术学院二、学校代码:11999三、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95号,邮编:570216四、招生类型:普通全日制五、办学层次:高职专科(三年专科、五年一贯制专科(限招海南初中毕业生))、高职与本科联合培养(职业教育试点项目,限招海南生源)、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职业教育试点项目,限招海南生源)、海南省内中高职联合培养试点项目(3+2分段培养、3+2连读)。六、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海南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具体以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发布的招生信息为准。七、语种要求与录取原则(一)考试外语语种为英语。(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男女比例不限。(三)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四)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没有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五)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有关省(市、区)招生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六)承认生源省区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八、收费标准(以海南省物价局审定价格为准)文理类专业7000-9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500-9000元/学年,中加合作项目专业9800-13800元/学年;航空服务专业9700元/年;住宿费1200-1500元/学年。九、退费办法根据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教材费按实际支出情况结算。十、毕业证书学校实行“双证制”,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大专学历毕业证书—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接受相应专业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者,获取国家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属于中加合作项目专业的学生,在毕业时可同时获得本校大专文凭和加拿大荷兰学院大专文凭。十一、奖、助学措施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及“焕春奖学金”、“海南农信社农金奖学金”、“惠通嘉华奖学金”等企业设立的专业奖学金,最高奖励额度8000元/学年/生。依照国家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十二、录取结果公布渠道(一)通过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二)通过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网址:www.hcvt.cn。十三、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电话:0898 – 31930666 31930777 31930888传真:0898 – 31930667联系人:贺老师唐老师罗老师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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