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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英文名:Hainan Vocational Colleg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简称:“海政” 所在地:海口 院校代码:4610 类型:文科类/理科类/政法类/专科

高等专科
  •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2017年对口单独考试招生计划表2020-02-18
2017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计划表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代号学制计划数(名)学费(元/学年)招生注意事项680101K治安管理01三年455700报考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司法警务、刑事执行专业身体条件须符合以下条件:1.五官、体型端正(无唇裂、对眼、斜视、斜肩、各种疤痕等),无残疾;2.无口吃,两耳无重听,两眼无色弱、色盲,裸眼视力在4.7以上;3.男性身高在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8厘米以上;4.男性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680102K交通管理02三年105700680604K司法警务03三年155380680601K刑事执行04三年455380680704司法鉴定技术(物证技术方向)05三年55380680503法律事务06三年105380法律事务(中小企业法务助理方向)07三年105380680603K行政执行08三年55380680502法律文秘(书记官方向)09三年105380680502法律文秘10三年55380680704司法鉴定技术(司法会计方向)11三年105380680702安全防范技术12三年105380540406消防工程技术13三年105380610211信息安全与管理14三年55380610301通信技术15三年55380合计200详情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简章2020-02-18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在我省申请报名:1.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生;2.有我省户籍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生;3.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的往届生;4.省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我省从业一年以上(从2017年8月31日往前推算)的务工人员(以下简称:来琼务工人员)。二、招生专业与计划:2017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计划表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代号学制计划数(名)学费(元/学年)招生注意事项680101K治安管理01三年455700报考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司法警务、刑事执行专业身体条件须符合以下条件:1.五官、体型端正(无唇裂、对眼、斜视、斜肩、各种疤痕等),无残疾;2.无口吃,两耳无重听,两眼无色弱、色盲,裸眼视力在4.7以上;3.男性身高在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8厘米以上;4.男性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680102K交通管理02三年105700680604K司法警务03三年155380680601K刑事执行04三年455380680704司法鉴定技术(物证技术方向)05三年55380680503法律事务06三年105380法律事务(中小企业法务助理方向)07三年105380680603K行政执行08三年55380680502法律文秘(书记官方向)09三年105380680502法律文秘10三年55380680704司法鉴定技术(司法会计方向)11三年105380680702安全防范技术12三年105380540406消防工程技术13三年105380610211信息安全与管理14三年55380610301通信技术15三年55380合计200三、考试报名(一)报名时间:3月23日8:00至27日17:30。(二)考生报名程序1.3月23日8:00至27日17:30,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2017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示的程序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2.4月5日至4月7日,到报考学校指定的地点提交报名材料;拍照电子相片;确认报名和志愿信息;接受报名点对报名材料的审查。3.缴纳考试费用(根据琼价费管〔2013〕775号和琼发改收费〔2009〕1272号文,考生需每科缴纳考试费38元)。今年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对口单独考试文化课实行网上缴费(专业技能考试费在考生报到招生院校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缴交),考生在网上报名确认后,要在3月28日前上网缴纳考试费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考试费用缴纳后不予退还。考生须使用具备“网上银行”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在缴费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支付平台和银行给出的提示信息,完成网上缴费后,待系统显示“缴费成功”后方可退出。4. 4月13日至14日到报考学校领取《准考证》(考生也可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所有考生提交);2.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在省外中职学校毕业且在我省有户籍的考生提交);3.毕业证明(应届考生提交);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往届考生和来琼务工人员提交);5.学籍材料(往届考生提交);6.学历审核意见(毕业学校所属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省外中职学校毕业生和来琼务工人员提交);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届考生和来琼务工人员提交);8.务工劳动合同及从业证明(往届考生和来琼务工人员提交);9.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提交);10.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提交)。(四)报名要求1.考生在报名前要对拟报考的学校、专业进行详尽的了解,并需自行上网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应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流程完成报名信息的填报。 报名信息在“提交”之前要认真进行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学校和专业等重要信息要准确完整,因本人填报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而造成重要信息错漏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可以多次上网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之后不得再更改信息。4.每个考生仅可以填报1所学校的2个相近专业。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仅可以填报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学校和专业;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仅可以填报证书工种类别所涵盖的专业。5.考生在报名时所设定的密码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和修改报名信息的依据,因泄漏密码造成个人信息被公开、被利用、被篡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6.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提交报名材料,所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学籍。7.考生缴纳了考试费用后如放弃考试,所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负责考核;未从业的往届考生由其户籍所在乡镇或社区负责考核;已从业的往届生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考核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进行全面鉴定,并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应届考生记入毕业生登记表中,往届考生记入《2017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往届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2)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五、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生学校确定并通知考生本人。体检医院应具有二级甲等以上资格。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为体检的终检医院,负责对有疑义的考生进行终检。体检医院应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相关项目的检查。体检医院负责对检查结果作出规范、准确、真实的结论。六、考试工作(一)考试方式、内容及科目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的考试方式。考试内容分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1.“文化素质”采取笔试的考试方式,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由省考试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为我省中职学校所开设的《语文》、《职业道德和法律》和《职业生涯和规划》三门课程的基本知识,各科指定教材为:《语文》(基础模块)上、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职业道德和法律》,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育研究所、思想政治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编著,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职业生涯和规划》,柳君芳、姚裕群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语文》科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职业道德和法律》和《职业生涯和规划》两科采取分科、合卷、合场的考试办法,两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各占50分,考试时间共60分钟。2.职业技能测试分专业理论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内容。专业理论主要考核考生所报专业的理论知识,采取纸笔考试的方式;技能操作主要考查考生掌握所报专业的实际操作能力。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合计为150分,录取时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3.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证书(或其它行业相应资格证书)、并报考相应专业的中职生,可以不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其成绩记满分。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时应将所取得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交报考学校审查。未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和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专业不同的考生,以及所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工种不涵盖所报考专业的考生,需到报考学校指定的地点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二)考试时间及地点2017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时间安排表日 期4月15日科目及时间8:30—10:00语文10:30—11:30职业道德和法律职业生涯和规划12:00—17:30职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学校根据生源情况自定并通知考生)地 点海南政法职业学院七、成绩公布省考试局在4月27日前将考生的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分发给各招生学校,招生学校在5月5日前通过本校网站向考生公布成绩。八、录取工作省考试局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文化素质成绩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招生学校在文化素质成绩符合所划定的分数要求和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文化素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016年已被报考学校预录取的中职在读二年级学生,必须在今年的5月17日至5月22日持中职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到预录取的高职学校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并在入学报到时出示毕业证书原件。各招生学校要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在5月20日前完成,6月1日前各招生学校将拟录取考生的名单按专业分类造册盖章后上报省考试局,省考试局在录取期间为各招生学校办理网上录取手续,并将录取信息上报教育部。考生的录取结果由各招生学校在其网站上公布,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已被录取并报名参加今年普通高考的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再参加普通高考。九、免试入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按照“本人申请、教育厅审核、招生学校公示、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免试入学。(一)获得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十、招生宣传各招生学校要面向中职学校做好宣传工作。在招生宣传的过程中,要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客观、真实地介绍学校的办学情况和招生专业。严禁夸大事实的宣传,也不得因宣传而影响中职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同时招生学校要做好信访、咨询和为考生服务的相关工作。各中职学校也要积极发动学生报考我省的高职院校,通过多种方式向考生宣传招生政策、规定和办法,引导学生通过进入高等职业院校读书提升职业技能,提高学历层次,为海南的经济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十一、招生管理高等职业学校的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省考试局和各招生学校要加强领导和管理,按照教育部“二十六不得”要求,做好招生的相关工作。各招生学校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按照我省制定的命题、试卷保密保管、考务等要求,认真组织考试。选聘教学水平较高的专业教师根据专业特点科学命制试题。试题的命制需按照秘密级的管理办法组织进行,要严格审核考生提交的免考、免试材料。在招生过程中,要坚持“集体议事、民主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杜绝招生过程中任何徇私舞弊和腐败行为的发生。严禁通过中介机构或本校及中职学校的教师组织生源,严禁通过权钱交易恶性争夺生源,严禁组织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省外生源,严禁向考生做任何录取的承诺,严禁招超前入读的考生。对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以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各招生学校要开展“阳光招生”,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十二、奖助体系我院全面落实高校对优秀学生、贫困家庭学生的奖励资助政策,主要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资助项目。受各类奖助学金奖资助学生的覆盖面达57%。对新生中家庭经济困难且无力支付学费的,实行先办理入学手续,并解决生活困难,在对其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序号资助分类资助标准1国家奖学金 每人每年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 每人每年5000元3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 每人每年4000元4国家助学金 每年人均3000元5学院奖学金 一等奖每人每年800元 二等奖每人每年600元 三等奖每人每年400元6方冰奖学金 每人每年1000元7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8勤工助学 每人岗位每月500元9学生补偿助学根据省财厅、教育厅等下发文件执行10爱心帮扶基金有学院师生、社会爱心人士志愿捐资帮扶11困难补助、生活补助、价格补贴根据省财厅、教育厅等下发文件执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 邮编:571100联系人:庄老师 谢老师 陈老师联系电话:0898-65858299 65858266 65853799(兼传真)手机:18808986687、18976660817 学院网站:http://www.hnplc.com 招生网站(电脑版):http://zs.hnplc.com 招生网站(手机版): http://zs.hnplc.com/mo/index.html招生咨询QQ:2011768154 招生咨询QQ群:145545982详情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简章2020-02-18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在我省申请报名:1.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生;2.有我省户籍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生;3.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的往届生;4.省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我省从业一年以上(从2018年8月31日往前推算)的务工人员(以下简称:来琼务工人员)。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教育学籍的高校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二、2018年单独招生专业与计划2018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计划表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代号学制计划数(名)学费(元/学年)招生注意事项680101K治安管理01三年305700报考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司法警务、刑事执行专业身体条件须符合以下条件:1.五官、体型端正(无唇裂、对眼、斜视、斜肩、各种疤痕等),无残疾;2.无口吃,两耳无重听,两眼无色弱、色盲,裸眼视力在4.7以上;3.男性身高在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8厘米以上;4.男性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680102K交通管理02三年405700680604K司法警务03三年205380680601K刑事执行04三年255380680503法律事务05三年105380680603K行政执行06三年105380690101社会工作(司法社会工作方向)07三年105380680502法律文秘(书记官方向)08三年105380680502法律文秘09三年105380680704司法鉴定技术(司法会计方向)10三年105380680702安全防范技术11三年105380610211信息安全与管理12三年155380合计200三、考试报名(一)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0日8:00至17日17:30。(二)考生报名程序1.12月10日8:00至17日17:30,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2018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示的程序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2.12月10日至12月13日,到报考学校指定的地点提交报名材料;拍照电子相片;确认报名和志愿信息;接受报名点对报名材料的审查。3.缴纳考试费用(根据琼价费管〔2013〕775号和琼发改收费〔2009〕1272号文,考生需每科缴纳考试费38元)。今年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对口单独考试文化课实行网上缴费(专业技能考试费在考生报到招生院校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缴交),考生在网上报名确认后,要在12月22日前上网缴纳考试费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考试费用缴纳后不予退还。考生须使用具备“网上银行”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在缴费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支付平台和银行给出的提示信息,完成网上缴费后,待系统显示“缴费成功”后方可退出。(文化课考试实行网上缴费:114元/人;在海南政法职业学院现场缴交体检费用60元/人)。4. 4月13日至14日到报考学校领取《准考证》(考生也可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所有考生提交);2.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在省外中职学校毕业且在我省有户籍的考生提交);3.毕业证明(应届考生提交);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往届考生和来琼务工人员提交);5.学籍材料(往届考生提交);6.学历审核意见(毕业学校所属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省外中职学校毕业生和来琼务工人员提交);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届考生和来琼务工人员提交);8.务工劳动合同及从业证明(往届考生和来琼务工人员提交);9.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提交);10.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提交)。(四)报名要求1.考生在报名前要对拟报考的学校、专业进行详尽的了解,并需自行上网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应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流程完成报名信息的填报。 报名信息在“提交”之前要认真进行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学校和专业等重要信息要准确完整,因本人填报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而造成重要信息错漏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可以多次上网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之后不得再更改信息。4.每个考生仅可以填报1所学校的2个相近专业。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仅可以填报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学校和专业;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仅可以填报证书工种类别所涵盖的专业。5.考生在报名时所设定的密码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和修改报名信息的依据,因泄漏密码造成个人信息被公开、被利用、被篡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6.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提交报名材料,所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学籍。7.考生缴纳了考试费用后如放弃考试,所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负责考核;未从业的往届考生由其户籍所在乡镇或社区负责考核;已从业的往届生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考核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进行全面鉴定,并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应届考生记入毕业生登记表中,往届考生记入《2018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往届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五、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生学校确定并通知考生本人。体检医院应具有二级甲等以上资格。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为体检的终检医院,负责对有疑义的考生进行终检。体检医院应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相关项目的检查。体检医院负责对检查结果作出规范、准确、真实的结论。六、考试工作(一)考试方式、内容及科目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的考试方式。考试内容分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1.“文化素质”采取笔试的考试方式,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由省考试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为我省中职学校所开设的《语文》、《职业道德和法律》和《职业生涯和规划》三门课程的基本知识,各科指定教材为:《语文》(基础模块)上、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职业道德和法律》,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育研究所、思想政治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编著,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职业生涯和规划》,柳君芳、姚裕群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语文》科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职业道德和法律》和《职业生涯和规划》两科采取分科、合卷、合场的考试办法,两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各占50分,考试时间共60分钟。2.职业技能测试分专业理论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内容。专业理论主要考核考生所报专业的理论知识,采取纸笔考试的方式;技能操作主要考查考生掌握所报专业的实际操作能力。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合计为150分,录取时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3.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证书(或其它行业相应资格证书)、并报考相应专业的中职生,可以不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其成绩记满分。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时应将所取得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交报考学校审查。未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和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专业不同的考生,以及所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工种不涵盖所报考专业的考生,需到报考学校指定的地点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二)考试时间及地点2018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时间安排表日 期4月15日科目及时间8:30—10:00语文10:30—11:30职业道德和法律职业生涯和规划12:00—17:30职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学校根据生源情况自定并通知考生)地 点海南政法职业学院七、成绩公布省考试局在4月20日前将考生的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分发给各招生学校,招生学校在4月30日前通过本校网站向考生公布成绩。八、录取工作省考试局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文化素质成绩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招生学校在文化素质成绩符合所划定的分数要求和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文化素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招生学校要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在5月20日前完成,5月25日前各招生学校将拟录取考生的名单按专业分类造册盖章后上报省考试局,省考试局在录取期间为各招生学校办理网上录取手续,并将录取信息上报教育部。考生的录取结果由各招生学校在其网站上公布,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已被录取并报名参加今年普通高考的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再参加普通高考。九、免试入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按照“本人申请、教育厅审核、招生学校公示、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免试入学。(一)获得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十、招生宣传各招生学校要面向中职学校做好宣传工作。在招生宣传的过程中,要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客观、真实地介绍学校的办学情况和招生专业。严禁夸大事实的宣传,也不得因宣传而影响中职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同时招生学校要做好信访、咨询和为考生服务的相关工作。各中职学校也要积极发动学生报考我省的高职院校,通过多种方式向考生宣传招生政策、规定和办法,引导学生通过进入高等职业院校读书提升职业技能,提高学历层次,为海南的经济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十一、招生管理高等职业学校的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省考试局和各招生学校要加强领导和管理,按照教育部“三十个不得”要求,做好招生的相关工作。各招生学校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按照我省制定的命题、试卷保密保管、考务等要求,认真组织考试。选聘教学水平较高的专业教师根据专业特点科学命制试题。试题的命制需按照秘密级的管理办法组织进行,要严格审核考生提交的免考、免试材料。在招生过程中,要坚持“集体议事、民主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杜绝招生过程中任何徇私舞弊和腐败行为的发生。严禁通过中介机构或本校及中职学校的教师组织生源,严禁通过权钱交易恶性争夺生源,严禁组织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省外生源,严禁向考生做任何录取的承诺,严禁招超前入读的考生。对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以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各招生学校要开展“阳光招生”,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十二、奖助体系我院全面落实高校对优秀学生、贫困家庭学生的奖励资助政策,主要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资助项目。受各类奖助学金奖资助学生的覆盖面达57%。对新生中家庭经济困难且无力支付学费的,实行先办理入学手续,并解决生活困难,在对其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序号资助分类资助标准1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3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4国家助学金每年人均3000元5学院奖学金一等奖每人每年800元二等奖每人每年600元三等奖每人每年400元6方冰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7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8勤工助学每人岗位每月500元9学生补偿助学根据省财厅、教育厅等下发文件执行10爱心帮扶基金有学院师生、社会爱心人士志愿捐资帮扶11困难补助、生活补助、价格补贴根据省财厅、教育厅等下发文件执行12全日制残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免费根据省财厅、教育厅等下发文件执行13中职生就读高职院校学费补贴每人5000元,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下发文件执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 邮编:571100联系人:庄老师 谢老师 陈老师联系电话:0898-65858299 65858266 65853799(兼传真)手机:18808986687、18976660817学院网站:http://www.hnplc.com 招生网站(电脑版):http://zs.hnplc.com 招生咨询QQ:2011768154 招生咨询QQ群:145545982详情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2018年对口单独考试招生计划表2020-02-18
2018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计划表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代号学制计划数(名)学费(元/学年)招生注意事项680101K治安管理01三年305700报考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司法警务、刑事执行专业身体条件须符合以下条件:1.五官、体型端正(无唇裂、对眼、斜视、斜肩、各种疤痕等),无残疾;2.无口吃,两耳无重听,两眼无色弱、色盲,裸眼视力在4.7以上;3.男性身高在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8厘米以上;4.男性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680102K交通管理02三年405700680604K司法警务03三年205380680601K刑事执行04三年255380680503法律事务05三年105380680603K行政执行06三年105380690101社会工作(司法社会工作方向)07三年105380680502法律文秘(书记官方向)08三年105380680502法律文秘09三年105380680704司法鉴定技术(司法会计方向)10三年105380680702安全防范技术11三年105380610211信息安全与管理12三年155380合计200详情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简章2020-02-18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在我省申请报名:1.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生;2.有我省户籍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生;3.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的往届生;4.省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我省从业一年以上(从2019年8月31日往前推算)的务工人员(以下简称:来琼务工人员)。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教育学籍的高校在校生。(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二、2019年单独招生专业与计划2019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计划表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代号学制计划数(名)学费(元/学年)招生注意事项680101K治安管理01三年475720报考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司法警务、刑事执行专业身体条件须符合以下条件:1.五官、体型端正(无唇裂、对眼、斜视、斜肩、各种疤痕、纹身等),无残疾;2.无口吃,两耳无重听,两眼无色弱、色盲,裸眼视力在4.7以上;3.男性身高在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8厘米以上;4.男性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680102K交通管理02三年115720680604K司法警务03三年275700680601K刑事执行04三年155700680503法律事务05三年305700680603K行政执行06三年45700680502法律文秘(书记官方向)07三年55700680502法律文秘08三年65700690101社会工作(司法社会工作方向)09三年45700630302会计(司法会计方向)10三年45700680702安全防范技术11三年85700610211信息安全与管理12三年175700合计178三、考试报名(一)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9日8:00至23日17:30。(二)考生报名程序1.12月19日8:00至23日17:30,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2019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示的程序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2.12月19日至12月23日,到报考学校指定的地点提交报名材料;拍照电子相片;确认报名和志愿信息;接受报名点对报名材料的审查。3.网上缴纳考试费用。今年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对口单独考试文化课考试实行网上缴费(专业技能考试费在考生到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时缴交),考生在网上报名确认后,要在规定时间上网缴纳考试费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根据琼价费管〔2013〕775号和琼发改收费〔2009〕1272号文,考生需每科缴纳考试费38元。考生须使用具备“网上银行”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在缴费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支付平台和银行给出的提示信息,完成网上缴费后,待系统显示“缴费成功”后方可退出,考试费缴纳后不予退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并由报名点登记后,可免缴考试费。(文化课考试实行网上缴费:114元/人;在海南政法职业学院现场缴交体检费用60元/人)。4. 4月10日至12日到报考学校领取《准考证》(考生也可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5.考生报考注意事项(1)考生在报名前要对拟报考的学校、专业进行详尽的了解,并需自行上网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应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流程完成报名信息的填报,所填写的毕业学校名称等信息必须使用规范名称。报名信息在“提交”之前要认真进行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学校和专业等重要信息要准确完整,因本人填报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而造成重要信息错漏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可以多次上网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之后不得再更改信息。(4)每个考生仅可以填报1所高职院校的2个相近专业。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仅可以填报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院校和专业;凭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免技能测试的考生,仅可以填报证书工种类别所涵盖的专业。(5)考生在报名时所设定的密码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和修改报名信息的依据,因泄漏密码造成个人信息被公开、被利用、被篡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6)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提交报名材料,所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学籍。(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1.本省中职应届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所有考生提交);2.本省高中、中职往届毕业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3.本省户口的省外中职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学籍档案;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届生);4.来琼务工人员: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务工劳动合同复印件及从业证明原件。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还需要提交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还需要提交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以上材料在报名现场提交,经报名点审核后,原件由考生带回,复印件由报名的留存。(四)报名要求1.考生在报名前要对拟报考的学校、专业进行详尽的了解,并需自行上网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应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流程完成报名信息的填报。 报名信息在“提交”之前要认真进行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学校和专业等重要信息要准确完整,因本人填报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而造成重要信息错漏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可以多次上网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之后不得再更改信息。4.每个考生仅可以填报1所学校的2个相近专业。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仅可以填报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学校和专业;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仅可以填报证书工种类别所涵盖的专业。5.考生在报名时所设定的密码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和修改报名信息的依据,因泄漏密码造成个人信息被公开、被利用、被篡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6.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提交报名材料,所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学籍。7.考生缴纳了考试费用后如放弃考试,所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五)招生院校报名工作程序1.受理和审查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核对考生提交的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证明、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核对无误后将原件退还给考生本人,将复印件及其它材料留存,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审查人的姓名;2.采集考生二代或三代身份证信息,并现场采集考生的相片;3.给考生分发报考卡;4.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审查确认报考资格,打印考生报名表,由考生签字后留存。发现考生信息有误,及时告知考生完善或更正信息;5.整理考生报名信息,做好文化课考试考前的准备工作;6.发放《准考证》,组织实施对口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六)报名资格的审查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工作机制,招生院校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做好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一是要成立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招生办、教务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报考资格审查小组,明确审查工作职责、要求以及工作程序等。二是要认真做好审查和复核,严防通过虚假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行为。在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要根据考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其进行资格审查。要主动协调教育、公安等部门,或通过中等教育阶段学籍管理信息,认真对每位考生提交的学历、学籍和在校实际就读情况进行核查,特别是省外就读毕业考生的学籍、学历的核查,以及核查省外中职学校毕业生在本省户口信息是否真实。要准确对每位考生做出报考审查结论,经审查人、招生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加盖学校公章后,规范整理成册,并在2019年3月10日前报省考试局备案。三是要落实好报考资格审查公示制度。各招生院校在完成资格审查确认工作后,需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户口所在地、就读或毕业学校以及举报电话等(公示样表见附件2)。公示期间,各招生院校要主动公布信访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受理考生投诉举报。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负责考核;未从业的往届考生由其户籍所在乡镇或社区负责考核;已从业的往届生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考核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进行全面鉴定,并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应届考生记入毕业生登记表中,往届考生记入《2019年海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往届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五、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生院校确定并通知考生本人。体检医院应具有二级甲等以上资格。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为体检的终检医院,负责对有异议的考生进行终检。体检医院应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相关项目的检查。体检医院负责对检查结果作出规范、准确、真实的结论。六、考试工作(一)考试方式、内容及科目高等职业院校对口单独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的考试方式。考试内容分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1.“文化素质”采取笔试的考试方式,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由省考试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为我省中职学校所开设的《语文》、《职业道德和法律》和《职业生涯和规划》三门课程的基本知识,各科指定教材为:《语文》(基础模块)上、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职业道德和法律》,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育研究所、思想政治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编著,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职业生涯和规划》,柳君芳、姚裕群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语文》科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职业道德和法律》和《职业生涯和规划》两科采取分科、合卷、合场的考试办法,两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各占50分,考试时间共60分钟。2.职业技能测试分专业理论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内容,招生院校自主命题、自主考核。专业理论主要考核考生所报专业的理论知识,采取纸笔考试的方式;技能操作主要考查考生掌握所报专业的实际操作能力。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合计为150分,录取时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3.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证书(或其它行业相应资格证书)、并报考相应专业的中职生,可以不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其成绩记满分。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时应将所取得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交报考院校审查。未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所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工种不涵盖所报考专业的考生,需到报考院校指定的地点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二)考试时间及地点2019年海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时间安排表日 期4月13日(星期六)科目及时间8:30—10:00语文10:30—11:30职业道德和法律职业生涯和规划11:40—12:10职业技能测试(笔试)12:00—17:30职业技能测试地 点海南政法职业学院七、成绩公布招生院校在2019年4月21日前将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和结果上传至报名系统,省考试局在4月底前统一向考生公布成绩。八、录取工作省考试局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文化素质成绩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招生院校在文化素质成绩符合所划定的分数要求和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文化素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招生院校要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省考试局在录取期间通过录取系统将达到最低控制线的合格考生投档到相应的招生院校,由院校择优网上录取。考生的录取结果分别由省考试局报名系统以及在各招生院校网站向广大考生公布,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报名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对口单独考试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九、免试入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按照“本人申请、教育厅审核、招生院校公示、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免试入学。(一)获得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的中职学校毕业生。十、招生宣传各招生院校要面向中职学校做好宣传工作。在招生宣传的过程中,要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客观、真实地介绍学校的办学情况和招生专业。严禁夸大事实的宣传,也不得因宣传而影响中职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同时招生院校要做好信访、咨询和为考生服务的相关工作。各中职学校也要积极发动学生报考我省的高职院校,通过多种方式向考生宣传招生政策、规定和办法,引导学生通过进入高等职业院校读书提升职业技能,提高学历层次,为海南经济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十一、招生管理高等职业院校的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省考试局和各招生院校要加强领导和管理,按照教育部30个“不得”要求,做好招生的相关工作。各招生院校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由校长或分管副校长任组长,加强报考资格的审查,落实资格审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考生名册、技能测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及考生免考免试审核材料等必须经组长审核签字确认。各招生院校要按照我省制定的命题、试卷保密保管、考务等要求,认真组织职业技能测试;选聘教学水平较高的专业教师根据专业特点科学命制试题;试题的命制需按照秘密级的管理办法组织进行。在招生过程中,要坚持“集体议事、民主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杜绝招生过程中任何徇私舞弊和腐败行为的发生。各招生院校要开展“阳光招生”,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严禁通过中介机构或本校及中职学校的教师组织生源,严禁通过权钱交易恶性争夺生源,严禁组织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省外生源,严禁向考生做任何录取的承诺,严禁招收超前入读的考生。各招生院校要成立专门机构,对本校高职对口单招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省教育厅、省考试局将联合对高职对口单招报考和录取信息进行检查核验。发现院校存在违规行为的,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同时将视情节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或取消高职对口单招资格。发现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十二、奖助体系我院全面落实高校对优秀学生、贫困家庭学生的奖励资助政策,主要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资助项目。受各类奖助学金奖资助学生的覆盖面达55%。对新生中家庭经济困难且无力支付学费的,实行先办理入学手续,并解决生活困难,在对其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序号资助分类资助标准1 国家奖学金 每人每年8000元2 国家励志奖学金 每人每年5000元3 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 每人每年4000元4 国家助学金 每年人均3000元5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每人每年3500元6 学院奖学金 一等奖每人每年800元 二等奖每人每年600元 三等奖每人每年400元7 方冰奖学金 每人每年1000元8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9 勤工助学 每人岗位每月500元10 学生补偿助学 根据省财厅、教育厅等下发文件执行11 爱心帮扶基金 有学院师生、社会爱心人士志愿捐资帮扶12 困难补助、生活补助、价格补贴 根据省财厅、教育厅等下发文件执行13全日制残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免费 根据省财厅、教育厅下发文件执行14中职生就读高职院校学费补贴 每人5000元,根据省财厅、教育厅下发文件执行十三、联系方式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 邮编:571100联系人:钟世华 庄老师 陈老师联系电话:0898-65858299 65858266 65853799(兼传真)手机:18976660913、18976660817学院网站:http://www.hnplc.com 招生网站(电脑版):http://zs.hnplc.com 招生咨询QQ:2011768154 招生咨询QQ群:145545982详情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2019年对口单独考试招生计划表2020-02-18
2019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计划表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代号学制计划数(名)学费(元/学年)招生注意事项680101K治安管理01三年475720报考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司法警务、刑事执行专业身体条件须符合以下条件:1.五官、体型端正(无唇裂、对眼、斜视、斜肩、各种疤痕、纹身等),无残疾;2.无口吃,两耳无重听,两眼无色弱、色盲,裸眼视力在4.7以上;3.男性身高在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8厘米以上;4.男性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 680102K交通管理02三年115720680604K司法警务03三年275700680601K刑事执行04三年155700680503法律事务05三年305700680603K行政执行06三年45700680502法律文秘(书记官方向)07三年55700680502法律文秘08三年65700690101社会工作(司法社会工作方向)09三年45700630302会计(司法会计方向)10三年45700680702安全防范技术11三年85700610211信息安全与管理12三年175700合计178详情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01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学院全称:海南政法职业学院院校代码:13576 学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层次:专科(高职)办学类型: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国有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二、招生计划2020年,我院面向全国26个省份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三、录取规则(一)严格执行有关省市(区)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二)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三)所招专业入学后外语语种为英语。(四)我院申请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五)对于实行梯度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足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遵守各省招生办的投档和录取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到满足计划为止。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高考成绩和填报志愿均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较高的学生。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六)公安司法专业提前批次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七)2020年高考制度改革,我院在天津市、山东省、浙江省、海南省的录取方式不限选考科目。我院招生录取将遵循高考改革省份的政策执行。(八)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情况严重者可以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四、录取要求(一)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司法警务、刑事执行专业考生,除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外,还要求:招生对象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要求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良好、作风正派、组织纪律和法制观念强、机智勇敢,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司法警务、刑事执行专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政审不合格: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3.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4.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它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5.有过吸毒史的;6.直系血亲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它犯罪正在服刑的;7.直系血亲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它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8.其它不宜录取的情形。    其他专业(不含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司法警务、刑事执行专业)考生政治审查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二)身体条件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司法警务、刑事执行专业考生的身体条件除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五官、体型端正(无唇裂、对眼、斜视、斜肩、各种疤痕、纹身等),无残疾;2.无口吃,两耳无重听,两眼无色弱、色盲,裸眼视力在4.7以上;3.男性身高在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8厘米以上;4.男性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其他专业(不含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司法警务、刑事执行专业)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五、收费标准按照海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住宿费:公寓楼四人间1450元/学年, 公寓楼六人间1050元/学年。六、奖助学措施我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少数民族地区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七、毕业证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符合毕业资格后,可获得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海南政法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参加相应专业的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学院为专升本继续教育提供服务。八、其他事项本章程适用于海南政法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章程由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九、联系方式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邮编:571100联系人:钟老师、庄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898-65858299、65858266、65853799(兼传真)学院网址:www.hnplc.com招生网站:zs.hnplc.com         招生邮箱:hnplc2013@163.com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2020年4月30日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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