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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工商职业学院

英文名:Hainan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College 简称:“海南万和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所在地:海口 类型:综合类

  •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2020-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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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5-25
第一章 总 则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0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海南工商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审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海南工商职业学院第五条 学校代码:13876第六条 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2号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八条 办学类型: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民办高等专科院校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2020年我校将面向全国进行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以各省市(区)省级高招办向社会和考生公布的信息为准。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十条 严格执行有关省市(区)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第十一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第十二条 我校的招生对象为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及参加2020年海南省对口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第十三条 所招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第十四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我校申请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第十五条 凡是报考我校的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安排以相同志愿优先满足高分考生所报第一专业为准则。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计划投放省份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录取照顾的政策。第十六条 对音乐、美术类专业录取的基本原则是: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分别达到所在省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分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复查合格者,予以学籍电子注册,取得学籍。第十八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国家承认的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第五章 费用标准第十九条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照海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学费:移动通信技术专业、环境艺术设计专业、舞蹈编导专业和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9680元/学年;其他专业均8980元-9380元/学年;住宿费:1900元/学年。第二十条 学生入学报到注册后,由于疾病或家庭事故等个人原因申请退学者,经我校审核无误后,将严格按海南省教育厅琼教计【2008】158号《海南省民办高校学生退(转)学退费办法》执行相关手续。第六章 奖助学措施第二十一条 我校对优秀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主要有攀丹书院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制度,有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同时贫困生可按国家规定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第七章 联系方式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学校通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2号邮政编码:570203联系电话:(0898)65200180/65200189/65200191/65200181/65200190传真号码:(0898)65200191招生邮箱:hngszsb@126.com学校网址:http://www.hntbc.edu.cn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解释。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20年4月28日 详情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10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7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海南工商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审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海南工商职业学院第五条 学校代码:13876第六条 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2号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八条 办学类型: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民办高等专科院校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2017年我校将面向全国进行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以各省市省级高招办向社会和考生公布的信息为准。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十条 严格执行有关省市(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第十一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第十二条 我校的招生对象为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及参加2017年海南省对口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第十三条 所招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第十四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我校申请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第十五条 凡是报考我校的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安排以相同志愿优先满足高分考生所报第一专业为准则。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计划投放省份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录取照顾的政策。第十六条 对音乐、美术类专业录取的基本原则是: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分别达到所在省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分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复查合格者,予以学籍电子注册,取得学籍。第十八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国家承认的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第五章 费用标准第十九条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照海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学费: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增材制造技术)专业和移动通信技术专业9500元/学年;空中乘务专业、环境艺术设计专业、风景园林设计专业、舞蹈编导专业和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均9000元/学年;其他专业均在8390~8400元/学年;住宿费:1600元/学年。第二十条 学生入学报到注册后,由于疾病或家庭事故等个人原因申请退学者,经我校审核无误后,将严格按海南省教育厅琼教计【2008】158号《海南省民办高校学生退(转)学退费办法》执行相关手续。第六章 奖助学措施第二十一条 我校对优秀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主要由攀丹书院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构成;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制度,有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同时贫困生可按国家规定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第七章 联系方式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学校通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2号邮政编码:570203联系电话:(0898)65200180/65200181/65200190/65200189传真号码:(0898)65200191招生邮箱:hgszjb@126.com学校网址:http://www.hntbc.edu.cn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解释。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17年4月22日 详情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4-28
第一章总 则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8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海南工商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审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海南工商职业学院第五条 学校代码:13876第六条 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2号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八条 办学类型: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民办高等专科院校第三章招生计划第九条 2018年我校将面向全国进行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以各省市省级高招办向社会和考生公布的信息为准。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十条 严格执行有关省市(区)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第十一条 在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方面,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第十二条 我校的招生对象为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及参加2018年海南省对口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第十三条 所招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第十四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我校申请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第十五条 凡是报考我校的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安排以相同志愿优先满足高分考生所报第一专业为准则。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计划投放省份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录取照顾的政策。第十六条 对音乐、美术类专业录取的基本原则是: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分别达到所在省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分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复查合格者,予以学籍电子注册,取得学籍。第十八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国家承认的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第五章费用标准第十九条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照海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学费: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D打印技术)专业和移动通信技术专业9500元/学年;空中乘务专业、环境艺术设计专业、风景园林设计专业、舞蹈编导专业和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9000元/学年;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工程造价专业、会计专业8400元/学年;其他专业均8390元/学年;住宿费:1600元/学年。第二十条 学生入学报到注册后,由于疾病或家庭事故等个人原因申请退学者,经我校审核无误后,将严格按海南省教育厅琼教计【2008】158号《海南省民办高校学生退(转)学退费办法》执行相关手续。第六章奖助学措施第二十一条 我校对优秀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主要由攀丹书院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构成;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制度,有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同时贫困生可按国家规定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七章联系方式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学校通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2号邮政编码:570203联系电话:(0898)65200180/65200181/65200190/65200189传真号码:(0898)65200191招生邮箱:hgszjb@126.com学校网址:http://www.hntbc.edu.cn第八章其他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解释。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18年4月3日 详情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4-28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9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海南工商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审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海南工商职业学院第五条 学校代码:13876第六条 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2号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八条 办学类型: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民办高等专科院校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2019年我校将面向全国进行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以各省市(区)省级高招办向社会和考生公布的信息为准。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十条 严格执行有关省市(区)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第十一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第十二条 我校的招生对象为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及参加2019年海南省对口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第十三条 所招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第十四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我校申请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第十五条 凡是报考我校的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安排以相同志愿优先满足高分考生所报第一专业为准则。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计划投放省份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录取照顾的政策。第十六条 对音乐、美术类专业录取的基本原则是: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分别达到所在省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分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复查合格者,予以学籍电子注册,取得学籍。第十八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国家承认的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第五章 费用标准第十九条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照海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学费: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D打印技术)专业、移动通信技术专业、环境艺术设计专业、舞蹈编导专业和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9680元/学年;其他专业均8980元-9380元/学年;住宿费:1600元/学年。第二十条 学生入学报到注册后,由于疾病或家庭事故等个人原因申请退学者,经我校审核无误后,将严格按海南省教育厅琼教计【2008】158号《海南省民办高校学生退(转)学退费办法》执行相关手续。第六章 奖助学措施第二十一条 我校对优秀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主要有攀丹书院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制度,有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同时贫困生可按国家规定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第七章 联系方式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学校通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2号邮政编码:570203联系电话:(0898)65200180/65200189/65200191/65200181/65200190传真号码:(0898)65200191招生邮箱:hngszsb@126.com学校网址:http://www.hntbc.edu.cn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解释。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19年3月5日   详情
海南万和信息职业技术学院08年招生章程2010-05-18
海南万和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海南万和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教育部代码:13876三、办学类型:社会力量办学(民办)四、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专科)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海南万和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专科(统招高职)六、校址:海南省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海路5号七、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外语教学均为英语。八、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九、男女比例:不限十、报考及录取规则:1、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过该省艺术统考线或者有任一所本科院校的专业合格证。即可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  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报考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不满,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3、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差别。  4、对加分或降分考生的录取,以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若此专业人数已满,再按二、三专业或服从调配志愿依次录取。十一、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我校各专业收费标准按海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当年收费标准执行。普通文理科专业6900元/年,艺术专业80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宿舍8人,都有独立卫生间、洗浴间、热水器、电风扇或空调。十二、根据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及品学兼优学生的政策,学校设立了贫困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多种助学措施。十三、对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在各省市招办的网站上公布。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告知本人。十四、联系电话:(0898)68636220 68633013  传真:(0898)68636230十五、网址:www.hnwh.org 电子邮件:hnwh2005@vip.sina.com邮编:570314详情
海南万和招生章程2010-05-18
海南万和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海南万和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教育部代码:13876三、办学类型:社会力量办学(民办)四、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专科)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海南万和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专科(统招高职)六、校址:海南省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海路5号七、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外语教学均为英语。八、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九、男女比例:不限十、报考及录取规则:1、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过该省艺术统考线或者有任一所本科院校的专业合格证,即可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报考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不满,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把第一次“平行投档”的考生视为院校第一志愿。3、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差别。  4、对加分或降分考生的录取,以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若此专业人数已满,再按二、三专业或服从调配志愿依次录取。十一、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我校各专业收费标准按海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当年收费标准执行。普通文理科专业6900元/年,艺术专业80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宿舍8人,都有独立卫生间、洗浴间、电热水器、电风扇。十二、根据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及品学兼优学生的政策,学校设立了贫困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多种助学措施。十三、对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在各省市招办的网站上公布。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告知本人。十四、联系电话:(0898)68636220 68633013  传真:(0898)68636230十五、网址:www.hntbc.net(校本部) www.hnwh.org (高新区校区) ?电子邮件:hnwh2005@vip.sina.com邮编:570314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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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邮编:
    57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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