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口市常住居民
2、经台办部门批准前往台湾进行考察、会议、谈判、履约、培训等商务活动,参加或参观展览等经贸交流活动。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2寸白色背景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个人身份证原件,留存身份证正面。
3、申请人未满16周岁,交验监护人同意出境的声明及居民身份证明。
4、申请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另行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受理 → 审核 → 审批签发 → 制证 → 发证
海口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43号
咨询电话:0898-68590746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办理时限
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15个工作日;单独签注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证件工本费:30元/本。一次签注20元,多次签注100元。